在上海如何在房屋产权证上办理增添产权人姓名(转帖)

“加名”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。从法律上来说,“加名”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。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,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,可以房地产权赠与、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。

一是赠与。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,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其儿子。张三和其儿子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,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,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、完税或免税证明、原房地产权证书、赠与公证书、身份证明等资料,到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。


二是买卖。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,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其兄弟。张三和其兄弟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、房地产买卖合同、原房地产权证书、身份证明等资料,到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,增加张三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。


三是析产。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。假设房屋产权人张三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,那么他除了可以选择以上赠与、买卖方式外,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。张三和其配偶应以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,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,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、完税或免税证明、夫妻析产协议书、原房地产权证书、身份证明等资料,到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,增加张三的配偶为房屋共有人。